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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學校午餐新規定遭熱議 食堂出現13只蟑螂才換廠商
來源:武漢楚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編輯:baile1998.com 時間:2012-12-25 點擊數:
日前,臺北市教育局公布最新修訂的“臺北市學校午餐供應出現異物及衛生重大違失修訂罰則范例”,如學童在營養午餐中吃到1只蟑螂,尚不能提出解約要求,必須吃到13只才行。這項規定引起熱烈討論,教育局人士出面表示,這是指小蟑螂,大蟑螂仍是一只都不能有。教育局表示,相關條文皆屬建議性質,詳細的標準由校方與供應廠商制定。
據報道,在罰則中,記點累積至25點須停餐2周,記50點則終止契約。而學生營養午餐中吃到蟑螂記4點,尖銳金屬物、碎玻璃與食物發霉記5點。也就是說,午餐中要吃到7次蟑螂,只會停餐處分,吃到13只才可以換家廠商。
臺當局“教育部體育司長”王俊權指出,學校午餐外訂盒餐采購契約參考模板中的記點標準,是指“很小的蟑螂”,“如果出現大蟑螂,是一只都不能忍受。出現一只老鼠就必須立即停餐。”
教育局新修正規定,供餐廠商如發生違規事項,記一點的罰款加重5倍,從原本2000元(新臺幣,下同)改為1萬元以上。而供餐廠商的罰款需要?顚S,只能使用于改善午餐相關設備,包括弱勢學生午餐費用。不過這些標準早在2年前就存在了。